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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审查医疗机构资格 违规审批将被依法撤销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23日 10:59 中国经济网 
  下月起到9月份,福建省将对全省2004年以来审批设立的医院、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进行医疗资格大审查。违规审批的医疗机构,将被依法撤销。昨日,福建省卫生厅召开全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专项整治会议。 

  会上称,医疗机构随意改变登记事项,减少人员、设备、科室和业务用房,已达不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必须整改,并暂缓校验。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或有效期止未申请校验的,将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据悉,这次专项整治将和医院评价结合起来。今年起,各地卫生部门要将民营医院、厂矿、企事业单位医院纳入医院评价范围。评价不合格的医院,必须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给予1~6个月的暂缓校验。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的,吊销执照。 

  会上还表示,今后,福建省医疗机构审批实行专家考核制度。设区市和县卫生局都要建立专家库,采取随机办法抽取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专家现场考核不过关的,卫生局不能审批。没有专家考核意见的,卫生局不得审批。我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还将实行责任追究制。 

  省卫生厅在过去检查中,发现部分诊所“名为诊所,实为药店”,不用处方就能买药。这次专项检查将对这种情况进行纠正。到诊所拿药必须凭处方。 

  根据规定,凡经批准附设药房(柜)的医疗机构,设立的药房(柜)不得与诊疗室混用,并不得设置透明的药柜。诊所药品配备数量不超过三个月的用量,发药必须凭医生处方。(记者 章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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