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将为80万非从业居民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
泉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于5月20日全面启动,这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之后第三个医疗保障体系。
从7月1日起,凡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的居民将享受这一医保待遇。昨日,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有关规定和具体实施办法。据悉,今年泉州将为80万非从业居民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泉州已有53万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80多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这两大制度均没有将城镇居民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范围。
参保对象
辖区城镇非从业居民
据泉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渊明局长介绍,泉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阶段按“全市统一政策,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以各县(市、区)为主属地管理,独立核算;以后逐步过渡到全市统筹。
据了解,参保对象为本行政辖区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各县(市、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居民和各县(市、区)镇政府所在地的村及公共户、居委会(社区)的居民。
城镇居民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登记并缴纳医疗保险费。
据统计,约有159万城镇居民将纳入城镇非从业居民参保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