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福建证监局获悉,截至2008年4月30日,福建辖区36家上市公司全部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其中,31家公司单独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书,5家公司在年度报告中专题阐述了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同时,25家公司还以董事会决议并公告社会责任制度的方式将社会责任制度化,定期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予以披露。
福建证监局长期以来一直高度重视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义务,早在2007年年报开始披露之前,就专门下发了《关于2007年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辖区上市公司在检查和评价公司社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社会责任报告并予以披露。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动上市公司充分发挥履行社会责任领军作用的又一实质举措,同时也在证券
期货监管系统内开创了先河。2008年3月8日,福建证监局还正式发布了《福建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社会责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辖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给予了明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