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福建省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19日 06:16
福建政府网
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10时,福建省林业厅兰思仁副厅长接受中国福建政府网专访,就“福建省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福建省林业厅兰思仁副厅长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中国福建政府网的在线访谈直播,今天来到访谈直播的是福建省林业厅的兰思仁副厅长,兰副厅长你好!我们知道福建省是一个森林资源非常丰富的省份,所以我们今天请兰副厅长来跟大家谈一谈,我省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的话题,首先请兰副厅长跟我们介绍一下,什么是生态公益林?
[兰思仁]在介绍生态公益林之前,我把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基本纲领做个介绍,我们福建是山多林多的省份,森林覆盖率在全国排在第一位,省委省政府长期重视生态建设,尤其是98洪灾以后,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公益林工作。2001年我省就开始以法律的程序,界定了生态公益林4294万亩,占福建林地面积的30%左右。
根据森林发挥的主导功能不同,将森林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生态公益林是以发挥生态、社会效益为主导功能的森林。按照《森林法》有关规定和国家的部署,2001年全省将自然保护区、江河源头及其一、二级支流两岸、水土流失和生态脆弱等地区划界定为生态公益林,全省共区划界定4294万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30.7%。主要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防护林、护路护岸林等防护林和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森林等特用林。
[主持人]那么我们今天谈的题目是“创新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这应该也是一个改革,为什么要开展这样的改革?
[兰思仁]2003年省委、省政府全面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要改革对象是商品林。因为当时考虑到生态公益林十分敏感,商品林改革任务十分繁重,所以暂时没有将生态公益林列入改革范围,而是集中精力抓商品林改革。随着商品林改革的完成和收益的提高,生态公益林建设出现了主体不落实、补偿不到位、监管责任不明确、利用难实施等新的问题,具体讲:
一是管护难。生态公益林主体虚置,所以管护只是少数护林员在管,广大村民没有积极性,一些地方出现了零星盗伐和监守自盗现象。
二是补偿难。由于没有落实主体,补偿只能补到村里和护林员,作为集体内部成员的广大林农,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
三是监管难。由于监管责任不明确,谁来监管、怎么监管?没有明确的规定要求,造成监管责任不落实。
四是利用难。由于主体不落实、政策不明朗,谁来利用、怎么利用问题始终没得到很好解决。
所以,在商品林改革基本完成之后,如何加快生态公益林的改革,已成为当前深化林改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
[主持人]那目前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的时机成熟没有?
[兰思仁]时机成熟了,而且正是时候。一方面,太早不行。当时商品林改革本身还在探索,如果同时考虑生态公益林,我们的力量不够,而且也没经验,没有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仓促改革,容易出事情;另一方面,迟了也不行。现在不审时度势,及时考虑这个问题,盗砍滥伐就很难遏制,还有一些地方出现的生态公益林买卖问题,合同定了,既成事实,都会给社会留下不安定隐患。现在为什么是刚好?因为商品林主体改革基本结束,现在转入深化改革,其中一个重中之重的任务就是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的改革,而且我们有商品林改革的经验,也有省内外可借鉴的做法,还有这几年的探索和思考,可以说现在改革的时期成熟了,应该果断适时开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