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在闽签首个员工集体合同
www.cnfol.com 2008年07月25日 07:02
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 张志鹏 实习生 高燕瑜)沃尔玛签订其福建区域的首个员工集体合同。据悉,此举宣告了沃尔玛工会已从建会走向建制。
昨日上午,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徐德明在获悉沃尔玛晋江SM分店、泉州江滨北路分店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行政方成功签订集体合同文本后莅临泉州调研,并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努力把沃尔玛在泉州分店工会建设成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样板。
徐德明说,两年时间,沃尔玛工会由“建工会”实现“像工会”到“是工会”的探索性转变;沃尔玛晋江SM分店、泉州江滨北路分店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行政方签订的集体合同文本,表明了沃尔玛工会已从建会走向建制。
此前23日,沃尔玛中国总部对外宣布,审核同意旗下的沃尔玛晋江SM分店、泉州江滨北路分店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行政方签订的集体合同文本,内容包括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带薪休假等。
据称,这是全球最大连锁零售商沃尔玛在华的100多家分公司中,继沈阳公司后第二家门店与员工签订集体合同,也是沃尔玛在闽签订的首个员工集体合同,该集体合同明确规定了公司的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2008年公司全日制员工工资比2007年平均增长8%,2009年全日制员工工资比2008年平均增长8%。
泉州市总工会透露,该集体合同文本是经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沃尔玛总部对照劳动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在该集体合同签订之前,两店行政方和职工方经过多次平等协商,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较快达成一致。
公开资料显示,2006年7月29日,国内首家沃尔玛分店工会在泉州成立,两年来,泉州沃尔玛门店劳资关系融洽,为集体合同的签订奠定了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