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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将施 榕不可能给超标电摩上牌
手机免费访问 www.cnfol.com 2009年12月04日 08:33 海峡都市报 李大泽
  新国标即将施行 福州警方:不可能给超标电摩上牌

  电摩相关国家标准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这意味着,如果这一国标实施,明年再骑电动车可能就得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手续,且可以驶上机动车道了。

  昨天,福州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没有收到有关这方面的文件,但福州基本不太可能给电摩上机动车号牌,至于我省会不会采纳“新国标”,把电动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要由省政府法制办来决定。

  市民:电摩上快车道太危险

  根据“新国标”,福州市面上绝大多数电动摩托车、自行车都将因超过“20/40”标准而划归轻便摩托车,有望合法上牌,驶上机动车道。

  对新国标,福州市民有何看法?电动车主刘先生说,不让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还好,“如果让我们去和私家车挤,宁愿不骑了”。采访中,多数市民不认同电动车开上机动车道,都表示了安全上的担忧。有市民说,近年来,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而发生伤亡的事故,时常见诸报端。电摩在没有增加任何安全性能的情况下,合法地走上机动车道,和公交车等机动车辆挤在一条道上行驶,不是更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吗?

  热点调查:电动车禁还是不禁,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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